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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4 星期五 ·失业保险 ·下岗人员再就业 ·公告栏  
  失业保险与再就业科工作职责
   制定失业保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省属单位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和转业培训,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做好全省失业保险的 统计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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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 

相关知识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尚未就业的人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新成长的劳动力;二是就业之后失去工作,中断就业的人员,通常叫失业职工,也叫就业转失业人员。后一部分是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
  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的主要区别是: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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