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 “一县(市)一品牌、一户一就业”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11-14

琼人发[2005]98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在全省开展 “一县(市)一品
牌、一户一就业”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就业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就业局、农恳总局就业局(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座谈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琼府[2005]33号)精神,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一县(市)一品牌、一户一就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海南的目标任务,围绕市场用工需求,特别是我省新上大项目,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促进各地劳务品牌的形成和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二)目标任务
   “一县(市)一品牌”以培育并逐步创建一个有地方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项目为目标。各市县就业部门要根据本地人力资源状况,动员各方力量,大力开发符合劳务输入地需要的品牌劳务项目。
    “一户一就业”以“技能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增收脱贫一户”为目标。市县就业部门和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要会同农业、民政等职能部门,摸清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保户和失地农民中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要求的人员情况,根据市场需求与所在地或输入地有关培训机构、用人单位联系,组织上岗前培训或技能培训后落实转移就业岗位,并列为跟踪服务对象做好服务工作,力争在3年时间内实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保户和失地农民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有序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调查摸底,弄清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
    要充分利用农业、统计、民政等部门已有资料,依靠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摸底工作,要深入农村基层,认真调查农村劳动力情况,进行分类建档。要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农村劳动力求职、就业跟踪管理台帐,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就业的动态情况。
   (二)树立品牌,努力提升海南劳务信誉
    要认真找准品牌项目。一是要利用人脉关系,要特别发挥现在外地工作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琼籍人士作用。二是发挥优秀打工者作用,以身边熟悉的典型去宣传带动。三是通过市场需求去发掘,与劳务输入地就业部门和用工单位多联系、多沟通。
   (三)努力提高“一户一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要开展跟踪服务。要安排专人定期与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主要输入地的就业服务部门和用人单位联系,及时了解本地农村劳动力在企业的生产和生活情况。要积极与输入地联系,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一户一就业”工作。
    要完善服务功能,优化信息服务。全省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向农民工开放,积极为进城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省和海口、三亚市的人才劳动力市场,要开设面向农民工的服务窗口或建立专门的服务场所,集中为农民工提供服务。
   (四)抓好培训这一关键环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要结合品牌劳务项目的要求,积极组织农民工培训,以品牌推动农民工就业。对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要以法律知识和城市居民规范为主要内容,全部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免费就业前培训。各地就业部门要依照我省劳动力特点,积极与劳务输入地企业联系,争取用人企业提供设备和师资等办法,开展包生源、包就业的“订单式”就业前培训,努力提高输出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对已实现就业的中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二次以上免费推荐就业服务,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成功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
    各地就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县(市)一品牌、一户一就业”工作,要把它作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并把它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进一步推进劳务输出的产业化经营,提高协作的组织化和就业服务市场化程度。
   (二)落实责任,建立考核制度
    
各地就业部门要把“一县(市)一品牌、一户一就业”作为近期就业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细化各项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将“一户一就业”目标分解到各乡镇、村组。省局将对各市县实施“一县(市)一品牌、一户一就业”定期检查,并将情况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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